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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支持领域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重点支持设施设备升级与体系建设类项目,包括:
智能回收设施设备更新;
再生资源精深加工设备升级;
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设备配置;
生产企业逆回收物流体系建设;
“互联网+回收”体系建设。
(二)再制造
聚焦装备类产品的再制造能力提升,覆盖多领域关键设备: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设备;
工程机械再制造设备;
机床等工业设备再制造;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再制造;
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再制造;
医疗影像设备件、盾构机、内燃机整机、工业机器人、大型港口机械、计算机服务器等高端智能制造设备再制造;
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专业设备生产。
(三)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针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循环,支持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设备: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设备;
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拆解、破碎、冶炼等)设备。
(四)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
围绕新能源装备退役后的资源循环,支持回收处理与再制造设备:
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回收处理设备;
风机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部件再制造设备。
(五)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聚焦大宗废弃物的精细化处理与精深加工,包括:
报废飞机、报废机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设备;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设备。
二、项目核心合规要求
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循环回收领域项目的投资规模与资金支持比例有明确约束:
项目总投资门槛:申报项目的总投资不得低于3000万元(仅供参考);不同产品还有具体的投资门槛要求和处理量指标要求。
资金支持比例限制:超长期特别国债对项目的支持资金,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